南无阿弥陀佛的救度,超越要弘二门,一种平怀,平等救度。
要弘二门是对释迦佛教的分判。若站在南无阿弥陀佛的弥陀佛教立场,无论要门,还是弘愿门,都是南无阿弥陀佛救度的对象。在领受了南无阿弥陀佛的救度后,可以从弘愿门返回[佛力要门]、亦可名[佛力圆通门]。
如已过河者,乘南无阿弥陀佛22愿力,再返回对岸,助南无阿弥陀佛接引愿往生人。
有如自已上2楼后,领受到极乐风光,再下楼,引领尚不得其门而入的有缘人,同入救度门。然亦有人,自己上2楼后,反而关闭了1楼的楼梯口,封闭进入1楼的门。贬斥之为[杂行杂修],判定其往生无分。——此即是舍弃要门、废圣道之流所为。非但多此一举,且障他人往生之路。
又如自己过河后,说船无用而砸坏之。让对岸之人,望洋兴叹。自己却在此岸洋洋得意。认为自己已得救度,一边劝对岸的人不要执著船,而且要象他一样地砸坏船。又笑要门之人执自力而不能过河。
1楼、此岸喻自力要门。2楼、彼岸者,喻他力弘愿门。已领受南无阿弥陀佛慈悲救度后,为佛慈悲所催,不为自身求安乐,下楼乘南无阿弥陀佛22愿力,接引与已有缘之人。所谓{往相回向}。亦可名[佛力要门],实已超越要门和弘愿门。
我今以图表详述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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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迦佛教→ |
释迦佛教→ |
释迦佛教→ |
弥陀佛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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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途要门→ 自力要门→ |
他力弘愿门→ |
佛力圆顿门[由弘愿门再返回要门]→ |
平等救度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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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、20愿所摄。→ |
18愿所摄。→ |
22愿所摄。→ |
超越要弘二门,无分别、无条件救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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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门往生,是临终被佛力救度。→ |
弘愿门往生,称名当下,即当下可证入弘愿报土。→ |
已超越、打破之界限。与佛力融通共振,一体不二。舍弃要弘二门之法执,二门融通,圣净圆通。→ |
不止救度弘愿门之称名人,亦救度要门至心愿生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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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门化土。→ |
弘愿报土。→ |
超越化土、报土、净秽。→ |
不仅救度自力要门至心回愿人,亦救度由弘愿门再返回要门之圆解圆修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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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门胎生。→ |
弘愿化生。→ |
以凡夫肉身,为佛力光爱所充满。超越胎生化生之名相、事相。→ |
既是救度,岂有分别?不论凡夫是自力修行,还是他力称名。亦不论是专修,或是圆修。皆乘佛力,才得往生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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