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门与弘愿:是一个(净土)法门的两个组成部分,并非两个“独立的”、“不同的法门”
大师提出“要门与弘愿”的概念,目的还是在说明净土宗与其他各宗的不同之处,【属于教外分判,并非净土宗教内的分判】。这个分判说明,净土宗是凡夫靠自力能感之内“因”,感通佛力(他力)这个能应之外“缘”,从而因缘和合、感应道交而往生的法门。
要门为得救往生之正因,弘愿为得救往生之强缘。以说明往生净土一法,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因素:(自力能感之)内因与(佛力能应之)外缘。这两个因素,对于一个完整的净土法门而言,都是必不可少的。
就是说,“要门与弘愿”并非两个不同的法门,它们是一个完整的净土法门两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。这两个因素是不能分开,不能独立存在的,不是“两个不同的法门”。
换句话说,释尊与弥陀所说的是一个完整的净土法门,是一门一教(一个净土法门的一个完整的教导),【不是两个不同的法门、两种不同的教导,没有什么高低之分、方便真实之分】。阿弥陀佛的弘愿[佛力救度之名号,名号即是救度之缘]是贯穿、融摄于净土要门的始终。
要门中一切诸行、信愿,亦皆是因得释迦牟尼本愿佛力加持,与南无阿弥陀佛48大愿佛力加持,而共同成就的。
“回向净土、求愿往生”本身也必须乘托弥陀弘愿力[名号救度力],才能得救往生。
要门和弘愿:非是各自独立的法门,更不是互相对立的法门;更没有废此立彼之说。
法然上人:“若有人问,定散(即要门)生时乘弘愿者,可答而云【皆乘弘愿】。”
法然上人:“若有人问:【定散诸行皆乘弘愿】者,可答然也,皆乘弘愿。”
故知要门与弘愿皆是救度门。前者为因,后者为缘。因缘互相依存,互相摄持,而成熟为得救往生之无上妙果。
鉴于所谓“善导流”错误教理影响越来越大,最近两年净土教内才开始对其进行批驳。
大安法师在2013年第6期的《净土》杂志的“善导大师思想研讨专题栏目”中,以
【“要弘二门”是伪命题】一文,对所谓善导流的错误说法加以纠正过。
大安法师针对所谓“善导流”视“要门与弘愿”为两个不同法门、非此即彼的说法,批驳说:“阿弥陀佛弘愿是贯穿、于净土要门之始终。赞叹释尊之净土要门,即是赞叹弥陀之弘愿;推尊弥陀之弘愿,即是倡导释尊之要门。释伽牟尼佛与阿弥陀佛二尊从来说的即是一门一教,并无二尊二门的意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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