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以左右二手无名指,于中指、头指两间出头。次以二中指、二头指,并头相捻,四指齐头相着。二大母指捻二头指上节文(纹)。二小指并头直竖。合腕,成印。
若有善男子等,
欲持佛菩萨、金刚心法者,
依从此契,应念即得不动智,
遍十方界。
是圣非圣、是魔非魔、
及诸天仙,四果圣等、诸大鬼神等,
同时即将本心,共同契合。
世间所有事业,世辨、非世辨,
从此即和,合同佛心。
何以故?
得佛三昧门故,
诸佛秘藏,从此摄故,
诸佛顶轮,从此成故。
一切金刚,依从住故,
十方众圣,来归命故。
一切诸恶,回向善故。
所有诸恶,自摄心故。
一切诸障,自消除故。
天魔波旬,自降伏故。
裸形外道,成过之女,
自求哀故。
一切龙藏,自开发故。
诸伏藏神,自布施故。
龙王宝珠,自现前故。
阎罗天子,五道开闭所有主,
当自来忏悔故。
一切诸法,不得现前,
依从此契,即得现前故。
一切诸佛菩萨,逆顺诸门,
自了知故。
一切菩萨威光,不能遮此行人身故。
大小愿求,皆果遂故。
若有善男子,善女人,
得此契持者,
于净心中,慎莫惑乱。
收心在定,先念三皈,
发受戒心,然结此契。
当结之时,即有十方地神,
执持香炉,供养此人。
帝释梵王,现其人前,
为说愿教持印。
大神立在左右,为作证明。
灌顶轮王,及执金刚神,
立在前后,
手扶佛甲,在行者身。
诸金刚藏,位立虚空,
雨大宝华,安慰行者。
十方如来,纵住十方,
放白毫光,照行者身。
光中化佛,执大法轮,
印行者。得印顶已,
所有佛法,自然了达。
欲作此契,烧三种香:
一檀香,二薰陆,三沉香,各别烧,
三世诸佛,同现其前。
欲召十方诸佛、菩萨、金刚、
诸天地神、日月星宿、
五道巡官、司命司察,
结此契,咒三七遍,
运心遍十方,经三遍迊,
一切即至。
欲召十方宝藏,及龙藏、伏藏神等,
以契指天,即现其前。
欲使神鬼,及诸金刚,天神,菩萨,
乃至一切道力,欲使令者,以契印,
口阴诵七遍,或三七遍,
应时现前,任意使役。
每日无问夜及晨朝,
结契诵至千遍,
十方如来,自助其力,
何况诸余一切外道,及以内道,
有诸法术,有幻惑者,
欲令破者,举心即破。
种种诸病,于大悲心中,
欲作救护,无有疑滞。
诸有病苦,来求救者,
身不能去,但结此契,
口言“检校其病人边”,
即有圣者,自变化身,
救彼病苦,还得除差。
欲用此法,必须消息记持,
莫不净用。
若不净用,一切滞碍,
无有成者。
若诸印法,久持不得成者,
结此契,日持千遍,
不经七日,无法不成,
所用即无滞碍。
记之记之,勿传非人。
勤苦愿求,经三七日,
得佛菩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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